综合楼的偶遇6月,炎热的下午。
综合楼前的水塘舒适得如一片净土。
在池边溜达的我,意外邂逅了个“大家伙”......龟龟就在这里面~那是一只伸长脖子觅食的
雌性乌龟
。
乌龟是龟鳖目地龟科拟水龟属的一种中小型半水栖龟类。
它们分布于中国中东部地区以及朝鲜半岛,寿命30-50年,约5岁达性成熟。
外型多变且相当有特色:
背部有三条纵棱
,
颈部密布亮黄绿色花纹与斑点
,背甲可呈现出田黄色、紫檀色、红木色及黑色等多种颜色。
乌龟的
两性差异相当明显
。
光是体型就差距悬殊:成年雄性体长最大约15cm,雌性则可达到25cm。
接受正常光照与周期性冷刺激的
雄龟
在性成熟后会因
黑色素大量分泌,褪去花纹,转变为浑身漆黑的模样
。
“乌龟”因此得名。
它们多在水中觅食,以软体动物、水生节肢动物为主食,兼食水生植物体。
在有持续降雨时也时常被发现深入陆地取食水果与无脊椎动物。
草龟,尤其是雌性,非常偏好食用螺类。
一些雌性的头部为适应摄食螺类而明显增大,以致早年以形态学依据区分物种的学者们把它们独立为
“大头乌龟”
。
在我们所处的长江中下游地区,乌龟每年十一月底至三月底潜伏在水底或土壤中冬眠,春秋季为其发情高潮,5-8月则为产卵期。
一只雌性草龟在产卵季可多次产卵。
雌龟大多会选择在离水不远的树根下的砂质土壤中挖掘一梨形洞穴,以保证产卵环境的温湿度恒定且适宜。
由于食性广、生殖能力强且对不同环境有较强适应能力,乌龟成了中东部平原、丘陵缓流水域中
最具优势的龟鳖种类之一
,也因此成为最早被大规模养殖的本土龟鳖之一。
乌龟是如此知名,以至于“乌龟”渐渐成了国人对所有盾片高度角质化的龟鳖类的统称。
为了避免歧义,在目前的交易中,“乌龟”往往依据日文汉字的写法被称作“草龟”。
下文也沿用“草龟”这一称呼。
然而,尽管草龟具有强大的环境适应能力,它与原产于中国的其他淡水龟鳖一样,正面临绝境。
身披硬甲,却深陷危机一个物种若要延续,理想的生境需要满足其生长、发育、繁殖的需求。
对于草龟而言,水质并不至关重要。
但合适的晒背场、茂盛的水生植物、丰富的水底沉积物、通往陆地的通道、与水体连接的林地不能少。
在上海,由于城市化的进程,绝大多数的河流被混凝土堤岸束缚,大面积的淡水湿地被填平为建设用地。
路网密布,草龟也就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环境。
在上海市,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野生草龟的目击记录。
而在广大的乡村地区,尽管理想的栖息地尚有残存,但事实上也难觅草龟的踪迹。
导致后面这一现象的
罪魁祸首当是人类对野生龟资源的过度利用
。
受到
“野生龟进补”
的说法与宠物圈
“野生龟品相更好”
等流行观点的推动,大量野生草龟被
作为食物、药物或宠物捕捉
。
且随着资源的减少,野生龟价格水涨船高,捕捉者受到的“利诱”也就更强。
因此,近年来草龟的野外种群仍在持续减小。
基于此,IUCN将草龟评定为
濒危动物
。
连肉出了名地难吃、繁殖力强、对环境要求相对低的草龟都如此,其余龟鳖物种的命运可想而知——在有明确记录的24种中国淡水龟鳖目动物中,除华鳖属三种未被评估、中华鳖为易危以外,
其余均被评为濒危甚至极危
。
更加严峻的是,国内对于野生龟鳖保护的法律政策仍不完备;人工繁育种群的繁盛掩盖了野生种群枯竭的现实,导致龟鳖目的生存处境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若在未来十年内,人们对野生龟鳖的狂热贪婪态势延续,且合理完备的保育措施仍不能落实,中国野生龟鳖的前途注定渺茫。
野生龟鳖的困境VS频现报端的“放生”既然上海已经几乎找不到野生草龟,它怎么会出现在校园里呢,莫非想变学术龟...?何况草龟不具备在城市道路间穿行的能力,它又是怎么找到这一片小小“伊甸园”的呢?
从它
相对灰暗的背甲
、
较宽的生长纹间隙
与
密布的放射纹
来看,这只草龟应当是
被放生的人工繁育个体
。
经过一番冷静思考和胡乱分析,我们推测可能在一段时间以前,某位富有爱心的老师或同学因工作繁重等原因把自己的宠物龟带到了这个小池塘。
凭借着池塘里多种饵料生物,再加上校园里缺乏捕食者的压力,它顺利存活下来。
但是,由于这个生存空间过于狭小,无法提供太多的食物,指望它在校园里恢复起一个健康的草龟种群是不现实的以上是
一个特殊的放生案例
——在这个案例里富有爱心的老师/同学收获了放生的满足感、草龟也在校园的池塘里过上了幸福安逸的日子,可谓一举多得。
“善意”的放生,何以导致祸患?在进一步谈“放生”之前,我们先看看两条消息——
-
2016年3月,北京怀柔山区一放生组织从河北省一家养殖场购买380只狐和貉,并带回放生。
后在放生地周边地区发现狐和貉的尸体;同时有居民称养殖的家禽被狐狸致伤、致死。
-
2016年6月,都江堰市玉堂镇,几位放生爱好者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放生数百条蛇,其中包括虎斑颈槽蛇等有毒蛇类。
随后当地村民自发组织进行扑杀。
出于“做善事”的好心、寄托着“天人合一观”的放生,为什么会酿成这样的后果?
放生外来物种
的后果,大家或许已有耳闻。
简单地说,被放生的
外来物种一旦适应当地环境,并大量繁殖造成入侵,可能造成放生地生态格局的剧烈变化
,比如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总体环境恶化等。
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被放生的生物混得风生水起,本土生态却遭了殃。
比如说,作为观赏鱼
从美洲引入的甲鲶
被人为放生后,因为适应我国南方地区的环境条件,在当地快速繁殖并造成大规模入侵。
又因为它以各种底层有机物为食,许多本土经济鱼类的种群为此遭受重创。
而甲鲶本身除作为观赏鱼外又几乎没有经济价值,因此指望吃货按解决克氏原螯虾的办法解决甲鲶基本不现实。
在华南造成入侵的“清道夫”和“巴西龟”。
摄于广州。
在
大部分情况下,外来物种无法适应放生地的环境条件,放生后要么快速死亡、要么苟延残喘一段时间然后死去
,这或许也不是放生者希望看到的结局吧。
但话说回来,即使是这样,
被放生的外来种也可能连累本土物种
。
比如
非洲爪蟾携带有蛙壶菌
,这种真菌能够让多数蛙的皮肤增厚,影响皮肤的物质交换功能,最终引起蛙的死亡。
但爪蟾能够免疫这种真菌的侵袭。
爪蟾并不耐极寒。
若它们被放生到北美洲北部,虽然无法造成直接入侵,但壶菌病却能成为当地两栖动物的梦魇。
市场上顶着“金蛙”头衔出售的非洲爪蟾以及被壶菌感染的沼生斑蟾,可见胸前皮肤的黑色增厚病变。
首先,
国内的原生种也可能造成“生物入侵”
。
中国是个大国家,在A省能找到的物种未必分布于B省。
如果由于人为因素把A地的物种释放到B地,产生的后果完全可能与引入外来种相提并论。
比如,以喜爱吃螺类著称的
青鱼
原产于我国许多地区,而且也是重要的经济鱼类。
但当它们被引入原本没有青鱼分布的云南高原地区后,
抚仙湖等高原湖泊的特有螺类发生了明显减少
。
这也是许多淡水螺类即将被列入保护动物名录的一个重要原因。
哪怕是对于一个同时分布于AB两地的物种,如果因为人类的因素,在两地之间相互“渗透”,也可能造成某种意义上的“生物入侵”——
基因污染
,将导致一个
物种内部的遗传多样性降低
。
因此,在判断入侵风险时,应明确待放生的物种是否是当地有分布的物种。
过去认为中国大鲵仅包含单一物种。
但近期一项研究表明,我国的大鲵可能包含若干个物种。
因此,不加分别地将人工繁育个体用于大鲵种群恢复可能造成另一种问题——“基因污染”。
把数百只这样的大型动物同时在一个地点“放生”,远远超过了当地生态系统的承载力,结果肯定好不了。
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比如
在放生鱼类时,如果密度太大,有可能因水体溶解氧含量不足导致放生个体在水面上“浮头”,进而“团灭”
;而如果放生地的水质、水温和原有条件差别太大,也可能因鱼体适应力弱而引发急性鱼病。
同时还应意识到,被放生的个体往往出自养殖场。
在养殖条件下的长期定向选育使得它们的性状、习性与野生种群有了不小的差别。
人工个体能否适应野外的生活,也是需要仔细评估的。
最后,还有常常被忽视的一点——
放生行为不应干扰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你想做善事可以,别把我的日子给糟蹋了呀!”上面提到的例子中,狐和貉是较高级的消费者,有攻击家禽家畜甚至人类的可能、蛇通常不被人喜欢且可能有毒,都不是放生在居民点附近的合理选择。
这两类动物给人类带来的影响是直观的,但其他“存在感”比较低的放生行为也可能对他人造成影响。
譬如在自然水域中放生
原生种乌鳢
可能导致其他水产品明显减少,原因是乌鳢习性凶猛、繁殖力强且能以各种活体动物为食——那些需要跟“放生乌鳢”斗智斗勇的渔民,真是有苦说不出了。
从“放生”到“放归”:用善意行善事“放生”和“放归”不是等同的概念。
我个人认为,
“放生”注重的是放生者的主观感受
,即“我因放生而感到满足”,而
“放归”更加注重生态效应
,即“被放归的个体能否存活、是否能通过放归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等。
要让“放生”变成一件同时愉悦放生者并造福自然生态的事儿,或许有必要借鉴“放归”的原则和理念。
当然,
普通的放生者
要完全实现“放归”的条件并不容易,但至少
可以往以下几方面努力:
1.不要放生外来物种。
即便是国内的原生种,也应通过调研确认是当地有自然分布的物种,且最好是原产于当地的个体;2.设法提高被放生个体的存活几率。
譬如考虑当地环境条件是否适宜其生存,并合理控制放生密度;3.尽可能避免放生行为对附近居民带来消极影响。
最后,用中对放生行为的规定结束本文——“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雄草龟有臭腺,肉十分难吃,故很少被用作食物在日语中,草龟也写作臭龟,这一名相对贴切。
笔者疑“草”为“臭”的讹误/变体,因为在日语中“草”与“臭”均可音“ ”.
实际上,三种华鳖分布区域狭窄,长期被当作中华鳖对待,受到严重的捕捞与基因污染威胁,处境也相当危急。
见沈子杰&张乐嘉,2019.08,
市场上购得的经济动物,大多是通过人工杂交不同种群甚至不同物种获得的生长优势个体。
放生至野外可能破坏当地自然生态。